恢復
高低溫沖擊試驗箱溫度試驗規范時,試樣的平衡的時間在于其熱慣性力,即試樣的外觀、質量和結構。一般恢復時間為1小時,因此有可能重新評估樣品,特別是機械設備,以確認相對恢復時間。
針對于工作中的穩定溫度測試,得經常在晚上或周日遇到測試結束時間。此時,我們將遇到如何解決這些問題。一般建議在實驗時間完成后恢復溫度(25%C),并將高低溫沖擊試驗箱保持到第二日或工作日。必須保持工作室的溫度,因為對于一些熱貨物,如果待機后氣體不流通,可能導致安全事故。
必須注意的是,試樣得保持連續運行,不能切斷電源或終止已實現的操作程序或功能。操作溫度會因物體燃燒而升高,可能超過測試范圍而導致故障。在某些前提下,即使在實驗完成前需要進行功能檢查,也應考慮是否繼續保持實驗溫度,直到所有檢查單位的功能在工作時間后恢復到溫度。
事實上,增加一個晚上或一兩天的測試時間不會對測試結果造成任何損害,而且風險很低。假如溫度過早恢復,則必須在工作時間結束后將高溫和低溫溫度調整到測試溫度,消費電子設備必須在相關系統測試前至少檢測-小時。
從高溫、低溫標準到自然環境標準,應注意避免試樣表面結露。一般來說,溫濕度應控制為自然環境標準(25%C-50%C),或者先降低環境濕度再降低溫度。達到自然環境規范后,溫度應至少保持30分鐘。
上述所講的是高低溫沖擊試驗箱待機后試樣的溫度恢復時間。如果各位想了解更多的信息,可以聯系在線客服,您將竭誠為您服務。